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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会计鉴定与独立审计之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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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司法会计鉴定,是指诉讼机关为查明案情,依法指派或聘请具有司法会计专门知识的人员,运用司法会计学原理和方法,通过检查、计算、验证和鉴证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等财务状况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会计鉴定是一项诉讼活动,是诉讼机关依法采取的一种诉讼措施,其目的是证明案件事实。独立审计,是指注册会计师依法接受委托,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资料进行独立审查并发表审计意见。独立审计的目的是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的合法性、公允性及会计处理方法的一贾l生发表审计意见。
作者 陈世春
出处 《新疆审计》 2007年第2期54-56,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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