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渊源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其实质是法学意义上的法律渊源和法律意义上的法律渊源之分.法学意义上的法律渊源概念出于法学研究的需要,可以不予统一和严格界定.但法律意义上的法律渊源概念必须澄清它的含义.法律意义上的法律渊源的认识目前大致有三种视角,即司法中心主义、立法中心主义和法律现实主义.通过对它们的分析,本文主要从司法中心主义视角出发,并融合了立法中心主义的基本观点,提出了自己的认识.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07年第3期60-65,共6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