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国际技术贸易反垄断法律制度的价值取向应当从发展市场经济转变为同时注重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原因在于,国际技术贸易的垄断行为已经危害了我国公民应当享有的言论自由、科学技术开发的自由、就业自由和平等的自由权.我国的法律传统更为倾向于法律的道德属性,而宪法的司法化为在国际技术贸易反垄断法律制度领域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提供了契机.
出处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07年第3期119-125,共7页
Journal of Shanghai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 Law(The Rule of Law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