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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物权法》,国土资源部门准备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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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3月16日,《物权法》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高票通过,同一时间,胡锦涛主席签署主席令,《物权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专家称此法颁布在我国法治进程中“具有里程碑的意义”。这部法律被称为“市场经济基本法律”和“中国经济宪法”。我们国土资源部门所关心的是,这部法律实施后,究竟对国土资源部门的行为将会产生怎样的影响?国土资源部门应该做些什么准备工作?
作者 胡能灿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中)》 2007年第6期20-22,共3页 housing &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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