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煤矿安全生产举报有狭义和广义两种理解。在狭义上,它是指任何组织和个人可以就其所知道的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检举、报告,并请求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的行为。在广义上,煤矿安全生产举报除包括对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外,还包括对煤矿安全事故隐患的举报。本文从广义上使用煤矿安全生产举报的概念,对我国的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进行了分析,文中煤矿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则是关于煤矿安全生产举报的一系列法律制度的总称。
出处
《煤炭经济研究》
北大核心
2007年第5期77-79,共3页
Coal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煤矿安全监察机制研究"(项目编号:05-1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