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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银行开户审计实践浅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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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预算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如果被审计单位能够如实提供,审计人员是容易按常规方法进行审计的。但实际的情形是被审计单位往往蓄意隐蔽某些银行户头,这时审计人员就必须打破常规另避蹊径。对预算单位银行开户的审计,我们的作法是:一、坚持自查,促其自报。审计前应做好宣传工作,促使被审计单位提高认识,彻底自查,主动自报。但审计人员应当明确,自查自报并不能代替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只有通过深入、艰辛的审计,才能获得需要的结果。二、通盘甄别,广获线索。1.查好主帐户的资金收支。主帐户是指财政资金拨存的帐户即预算内资金帐户。除查好主帐户资金收支外,还应查好经财政部门批准,在指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帐户的收支。2.查好各业务科、股、室的资金帐的收支。
作者 郭令超
机构地区 黄冈市审计局
出处 《湖北审计》 1997年第2期27-2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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