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6年8月9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武陵山乡原党委书记胡平有期徒刑13年。胡平不服,提出上诉。9月29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近日,经区纪委研究,并报经区委决定,给予胡平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胡平落马,让很多人震惊!因为这些年,他所领导的武陵山乡发展可谓突飞猛进,至2005年,该乡人均可支配财力跃居全区46个乡镇、街道第三位,胡平本人曾被评为涪陵区优秀共产党员、重庆市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优秀乡镇党委书记。可就是这样一位被冠以“优秀”的正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为何光环褪尽,成为一个腐败分子?追溯胡平在武陵山乡的这十年,我们或许可以找到答案……
出处
《中国监察》
2007年第12期46-48,共3页
Supervis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