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一部中国现代文学史而言,个体作家现象是它最基本的构成要素。然而,历史发展纷纭万象,并非所有作家都具有文学史的“存在”价值,只有那些历史链条上的时代象征性人物,才是我们应着重关注与认真解读的客体对象。选择哪些作家作为代表性人物,这里有一个以何种标准进行遴选的认识问题。以政治意识形态作为标准去甄别作家其在中国现代文学史的作用与意义,这样的编述体例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严重束缚着研究者的理论思维,他们要么以此为是,要么以此为非,几乎形成了一种僵化教条的编写模式。
出处
《理论与创作》
2007年第3期36-38,共3页
Criticism and Cre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