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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融券交易中的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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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由于融资融券交易可增加市场的流动性,规避市场风险,同时也是股指期货等交易不可或缺的基础,故各国资本市场均建立了融资融券交易制度。修订后的证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证券公司为客户买卖证券提供融资融券服务。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并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该条规定对原证券法规定的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向客户融资融券交易活动等内容作了修改,
作者 贾纬 苑多然
机构地区 最高人民法院
出处 《人民司法》 北大核心 2007年第06S期8-11,共4页 People's Judica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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