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西汉王朝在对羌族管理上创立和实行了若干行政管理制度,包括设置羌吏即护羌校尉,初置金城属国,建立郡县,以加强对羌族的管理。王莽时期西海郡的设置把汉代西部疆域和郡县制扩大到青海湖地区。东汉王朝也实行了一系列管理羌族的措施,包括复置护羌校尉和金城郡,在河湟地区广置屯田和增置西平郡,设置汉安都护等,这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羌族的管理。
出处
《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7年第2期45-48,52,共5页
Ludong University Journal: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鲁东大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秦汉民族思想与民族政策研究"(编号W20063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