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治政府的实质是强调法治政府建设必须秉承人本理念,即强调法治政府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的自由、尊严和权利;政府一切行为必须以人为出发点和归宿,把人的自由、尊严和权利的实现放在最高的地位,作为终结的价值来追求。人本理念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必须认真对待人性,必须尊重和保护人的尊严和权利,必须尊重和保护公民的个人利益。我国应当走“政府推进型”的法治道路,由此也预示了我国法治政府的未来取向。
出处
《学术论坛》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67-69,共3页
Academic Forum
基金
第39批中国博士后基金资助项目(2006039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