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同意搜查是警察通过得到被搜查者的同意的情况下而进行的搜查。虽然同意的有效性在一定程度上要考察被搜查者同意的自愿性,但同意的有效性并不应该绝对排除强制性要素。自上个世纪六十年代起,美国认定同意搜查的有效性之标准开始从“自愿性”的主观标准向“合理性”的客观标准转化。采用客观性标准来判断同意搜查的有效性,则又需要重点审查警方行为中强制性因素的程度及类型,从而在确保执法利益与防止警方错误行为之间达到一个适度的平衡。
出处
《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7年第3期56-59,共4页
Journal of Jiangxi Public Security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