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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应否向调离的工伤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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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张某1998年2月因工受伤,已被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8级伤残,用人单位支付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06年2月,张某调到另一企业工作,原单位没有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工伤医疗补助金。原企业认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就业补助金是对劳动者因工受伤劳动合同被解除后,重新就业产生的困难的补偿。医疗补助金同样是对解除劳动合同后,
作者 胡旭东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75-75,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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