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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货运代理业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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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0引言 2004年,国务院公布第16号文件《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资格审批列入取消的409个项目之列。至此,设立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只需要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而无需再经审批程序。2005年3月,商务部公布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备案办法》),从2005年4月1日起开始正式实施货代企业备案制度。
机构地区 上海海事大学
出处 《集装箱化》 2007年第6期27-29,共3页 Container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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