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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债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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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发改委和监会对目前公司债发行主体的涵盖范围有不同的理解,现在判断最终的划分结果还为时尚早,发改委主导下的企业债下一步发展仍然值得关注。
作者 乔晓会
机构地区 《本刊》记者
出处 《财经》 2007年第13期72-72,共1页 Business & Finance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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