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息是人们认识事物的媒介,与其他客观事物一样也有其基本属性。随着计算机科学技术的发展,社会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信息化程度已成为衡量国家现代化和综合国力的新标志。信息化是公安侦查工作必须依靠的手段,是公安侦查科技发展的基础,是侦查队伍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规模型向效益型转变的必由之路,是公开行政、公开执法的主要措施。侦查信息化是侦查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数字化侦查员”是侦查现代化的具体目标。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7年第2期43-47,共5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