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警察体能可分为四类:与健康有关的体能、与技能有关的体能、与心理有关的体能和与适应能力有关的体能,其中与健康有关的体能和与技能有关的体能具有相对公认的可诊断性和可评价性。警察体能训练的主要内容是在达到与健康有关的体能要求的基础上,发展与职业要求相关的体能能力。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7年第2期196-200,共5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
基金
公安部理论课题<我国公安民警体能标准改革与重建之研究>子课题
课题编号:2006C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