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徐矿集团作为全国煤炭企业65家、江苏省企业67家之一单位被列入全国“千家企业节能行动”名单,并于2006年7月与江苏省人民政府签订了节能目标责任书。节能目标责任书明确规定徐矿集团在“十一五”期间要完成5万t标准煤节能量;万元产值能耗下降20%以上;同时完成2个以上重点节能项目。为此,徐矿集团将指标进行了分解,集团公司董事长与各基层单位领导签订了“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责任书,要求各部门必须完成节能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目标任务。
出处
《能源研究与利用》
2007年第3期47-47,共1页
Energy Research & Util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