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公众参与行政立法是提高行政立法民主性与正当性的根本途径,是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通过网络参与行政立法是新兴的,也是最具有冲击力的公众参与方式。杭州市人民政府为社会公众通过网络参与规章制定程序提供了机会,但应进一步扩大网上征求意见和建议的规章的数量,及时回复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根据规章的内容设计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前言”部分。就社会公众而言,他们以诚挚之心提出若干意见和建议,但参与度总体偏低。
出处
《法治研究》
2007年第6期76-80,共5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基金
浙江省教育厅2005年度科研项目<行政参与机制研究>的成果之一
课题编号:20051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