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解除取保候审应退还保证金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问:我儿子在最近的“严打”中因涉嫌聚众斗殴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逮捕,公安机关就要求我们办理取保候审,要交纳保证金3000元。我向亲戚朋友东挪西借凑够了3000元交给公安机关。后来公安局查明我儿子未参与打架斗殴,公安局就解除了取保候审,可是对保证金是否退还却没有说明。请问:公安局是否应退还这3000元保证金?
作者 李德勇
出处 《湖南农业》 2007年第7期27-27,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