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物业管理市场化念叨了多年,但遗憾的是,现实表现却难如人意。比如作为市场主体之一的业主还基本处于缺位状态或还未真正归位,比如作为市场运作基本因素之一的价格尚未放开,比如市场招投标还处于形式多于实质的阶段。等等。这些现象折射出的下是市场的顽固不化。究其原因,首先需要反省的是我们的政府,在对待物业管理市场化这一问题上是否达过敏感?当然,一味责备政府也有失公允,我们的社会大众何时才能以平常的交易心态,对待物业管理这个其实普通不能再普通的行业,也很关键。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07年第7期8-12,共5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