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案例
被鉴定人史密斯(化名,男,41岁,美国国籍),于2003年4月6日20时许在暂住地与其妻子李某(女,25岁,中国国籍)发生争执,后持刀杀死李某。案发后史密斯洗澡更衣,乘出租车到美国大使馆,后被公安人员抓获。此案在审理过程中,曾对史密斯先后进行了两次司法精神病鉴定,鉴定结论不一致。为慎重起见,法院委托某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要求组织全国专家对被鉴定人进行重新鉴定。
出处
《法医学杂志》
CAS
CSCD
2007年第3期235-237,共3页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