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力度,采取“民办公助”形式,对农民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进行补助,发挥了很好的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性质和事权始终在争论之中,与此同时,社会资本投入水利特别是农村水电建设的力度空前加大,也有部分用于农村水利建设,在一定程度上又加剧了这种争论。通过对两个民间资本投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收支情况分析,得出如果建设者不能拥有工程受益土地的收益,那么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自身经济效益太低,纯粹从经济角度很难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从一个侧面阐述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公益性,也论述了民间资本可以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管理领域的必要补充。
出处
《中国农村水利水电》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49-50,共2页
China Rural Water and Hydropow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