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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宴酣之乐”献疑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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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宋欧阳修《醉翁亭记》有云:“宴酣之乐,非丝非竹”,初中语文课本第6册注释为“宴会喝酒的乐趣,不在于音乐。酣,尽兴地喝酒”。笔者以为“酣”字释为“尽兴地喝酒”值得商榷。
作者 邹贞
出处 《中学语文(教学大参考)(上旬)》 2007年第5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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