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确保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海盐县共有104个村经济合作社,2004年至2006年三年的可支配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年总收入扣除经营支出、计人收入的专项项目资金和村公益事业资金)为13581万元,年均4527万元,村均43.5万元,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60元。其中,年可支配收入平均在30万元以上,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80元以上的有28个村,占总村数的26.9%;年可支配收入平均在20万元一30万元,人均可支配收入在80元一180元的有33个村,占总村数的31.7%;年可支配收入平均在20万元以下,人均可支配收入在80元以下的有43个村,占总村数的41.4%。
出处
《浙江经济》
2007年第12期57-57,共1页
Zhejiang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