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7年4月6日,《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终于在各方的密切关注下出台了。它承载着从源头上防范医疗卫生机构的商业贿赂行为,从制度上堵塞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的管理漏洞,以维护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为历史使命。在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以捐赠之名行贿赂之实、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日益泛滥的当下,的确需要这样一部法规来对种种捐赠行为作出规范,而这样又不可避免地对正当的捐赠资助设置了障碍。
出处
《中国卫生产业》
2007年第7期16-19,共4页
China Health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