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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常常困惑,交强险其实也应该属于一种保险。作为保险就理应属于一个自觉行为,为何交强险却强制推进呢?这种交强险与“交强费”又有何区别?此外,交强险奉行的原则是“不盈利、不亏损”,可事实上它不仅赢利而且涉嫌暴利。那么。谁又是这一巨大蛋糕的真正收益者呢?与其他险种自愿性不同,交强险很大程度上是依靠政府的行政力得以推行的。
出处 《中国经济周刊》 2007年第26期6-6,共1页 China Economic Week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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