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社会中行动者之间的关系正从以人格化联结为主向着更注重非人格化联结的方向转变。在此背景下,探讨企业社会资本的来源及其同员工个人社会资本的关联,成为组织社会学研究中重要的前沿课题。通过对两家典型性企业的深入调研,在理论推演的基础上,本文得出的研究结论是:员工作为企业(法人)代理人,可以利用自身资源及企业资源而生成个体层次的社会资本,并在扩散效应和吸收效应的组合作用下以一定比例转化为企业社会资本;同时,企业整体作为法人行动者,可以在双边和网络嵌入中生成其不依赖于员工的群体社会资本。从跨层次分析中,本文解释了企业社会资本为什么不是员工个人社会资本的总和,并通过对企业组织内微观-宏观连接机理的探讨,阐析和补充了科尔曼的法人行动理论。针对企业这一特定社会细胞考察而得的基本结论,对其他类型的组织也具有适用性;对于面临联结方式转轨的个体行动者来说,亦有助于其更好认识非人格化联结的作用,从而调整社会关系行为。
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4期87-98,132,共13页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号:70571082)
中国人民大学"985工程"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