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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施行后若干问题的思考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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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07年4月1日施行。《办法》的颁布施行是党中央、国务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和谐社会决定的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突出司法的“两个效果”,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战略部署及重要举措,对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法制文明、政治文明建设,维护稳定平安有序的社会生活环境及培育稳健有序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
作者 谭礼宪
机构地区 琼中县人民法院
出处 《特区法坛》 2007年第3期38-38,40,共2页 Judicial Forum of Hainan Higher people's cou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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