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物权法》考验国资监管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善意取得制度是近代民法上一项至为重要的制度。所谓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让予人,在将其不法占有的他人的财产交付于买受人后,如果买受人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则其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
出处 《理论参考》 2007年第6期35-35,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