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中国成立后,基于党对宗族的认识和当时激进的意识形态,国家对宗族实行了严厉打击的政策,使宗族失去了生存空间。改革开放后,国家与乡村社会的关系得到了调整和改善,使得乡村社会内部活力增强,自主发育空间增大,村庄权力内生化。在制度体制发生巨大变迁的背景下,许多乡村的宗族得到复兴和重建,重新成为乡村社区的一支重要力量,在乡村社区自治组织的产生和自治组织对村庄的治理———这一国家和社会均参与其中的“第三领域”与国家发生互动关系,乡镇政府、村自治组织和宗族三者都对村社区治理发挥程度不同的影响和作用,形成有意无意的互动。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252-256,共5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