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村组合并有“五利”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随着新农村建设的进一步推进和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村组区划逐渐显得不相适应。村组规模过小,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农村工作的领导力度,不仅加重了农民负担,而且也加重了乡村干部的工作负担,制约了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应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就近方便,大小适中、以强带弱、有利生产”的原则,将一些邻近的小村、小组合并。这样做至少有“五利”。
作者 邓继杰
出处 《山西农业(村委主任)》 2007年第7期16-1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