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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费用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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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钟税官: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楼盘开盘后往往要向户主收取一定的垃圾清运费,转交行政综合执法局,属行政事业性收费,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在实际操作中,综合执法局只向房地产开发企业统一开具一张票据,并未给每户户主单独开具收据。如果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各户开具收据,在税务上应如何处理?需要缴纳哪些税?
作者 钟税官
出处 《中国税务》 北大核心 2007年第7期40-40,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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