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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外收入”属于“价外费用”吗?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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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的流转税法规明确规定“价外费用”应计入“销售额”或“营业额”,作为流转税的计税依据,同时对“价外费用”的范围也进行了严格界定.如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应税销售额中的“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
出处 《财务与会计》 北大核心 2007年第7期23-25,共3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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