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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期间又犯新罪 黄振先数罪并罚领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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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广西德保县原大旺乡林业站站长黄振先曾因犯贪污罪被判刑,但在执行缓刑期间,又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与2005年12月被判处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德保县人民法院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黄振先不服提出上诉,近日被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
出处 《广西林业》 2007年第3期25-25,共1页 Forestry of GuangX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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