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女教职工是学校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特殊社会群体。保障女职工特殊权利是构建和谐社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要求。由于高校女性身份的特殊性,其合法权益受侵害往往被人们忽视。一般而言,高校女性的参政议政和劳动权利有时得不到有效保障,原因既包括传统角色的定位,也有市场经济的冲击,更有法律制度的缺失。要切实有效维权,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力度,发挥组织维权作用,完善法律制度保障,提高自身素质。
出处
《海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07年第2期32-34,共3页
Journal of Hainan Radio & TV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