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房价问题不是一个单纯的经济现象,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解决这一问题,既不能完全依赖市场,也不能完全靠政府;核心问题不在于控制房价,而在于调节利益分配。其中,政府有责任和义务来积极主导并实施自身力量与市场力量的有效协调与融合,用提供的公共物品来均衡社会财富的分配、有效配置社会资源、降低房地产市场的成本和交易费用,进而避免市场的扭曲,以实现住房社会福利的最大化。
出处
《经济纵横》
CSSCI
北大核心
2007年第6期21-23,共3页
Economic Review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