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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l及图“商标驳回复审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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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商标局驳回理由:商标局认为,申请商标意为“真正的”,作为商标缺乏应有的显著特征,不便于识别。故依据2001年10月27日修改前的《商标法》第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驳回。
作者 崔燕玲
出处 《中国政协》 2007年第6期90-9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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