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30年代的中国,农村破败,迫切需要变革,而国民政府同时还面临着在乡村社会构建合法性权威的问题。合作运动于此时的兴起将这两个问题融合在一起,并提供了解决的可能性,江宁实验县的设立正是国民党人实现这一目标的努力和尝试。具体而言,在江宁,合作运动的目标是以合作社为中介,通过复兴农村经济来加强对农村的渗透,进而增强国民政府在乡村社会统治的合法性,从而对乡村社会实行有效的基层控制。
出处
《天府新论》
2007年第4期115-119,共5页
New Horizons from Tianfu
基金
教育部重点社科项目"民国时期长江三角洲地区乡村建设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02JAZJD77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