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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无保障 企业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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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7年1月.某公司与职工伍某等人解除了劳动关系,随后伍某等人持解除劳动关系的通告到社保机构办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手续,但相关机构告知伍某等人。该公司没有连续参加失业保险,故伍某等人不能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伍某等人向公司反映无果,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审理后认为,公司与伍某等人在劳动关系持续期间,公司应当办理参加失业保险手续,用人单位与职丁个人双方须不间断缴纳失业保险费,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07年第5期33-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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