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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供热体制改革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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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改革现行供热收费制度。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和安排,停止由房屋产权单位或职工所在单位统一向供热企业缴纳采暖费的福利用热制度,改为由居民采暖用户直接向供热企业缴纳采暖费,建立“谁供热、谁收费,谁用热、谁交费”制度,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
作者 喻立新
出处 《中国机关后勤》 2007年第7期29-30,共2页 Chinese Government General Serv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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