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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补充协议四》在港签署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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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29日,经国务院批准,商务部副部长廖晓淇与香港特区政府财政司长唐英年在香港签署了《〈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补充协议四》(简称《CEPA补充协议四》)。内地对香港的开放进一步扩大。该协议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出处 《大经贸》 2007年第7期67-67,共1页 Foreign Business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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