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马克思·韦伯作为最后一代百科全书式的学者,以社会的大视野审视法律问题,为法学思想的发展作出了独特贡献。但因其未曾写过专门的法律著作,其法律思想并未形成系统,致使今人在理解其法律洞见多有困难,甚至形成了一些似是而非的解读。本文将抽离出韦伯法学思想的主要内容,以法律的定义、合理性问题和契约自由等三个问题为切入点,来探析马克思·韦伯的法学思想。
出处
《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
2007年第4期92-93,共2页
Journal of Technical Economics &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