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专利权的保护方面,我国当前应该否认专利权的国际穷竭,阻止受我国专利法保护的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以达到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的目的;同时,承认专利权的国内穷竭,避免专利权人随意滥用其所掌握的专利权。从立法上看,一方面,根据我国当前的经济以及法治发展状况,周全地保护专利权人获得比较大的利益是立法上的一个正确选择,但另一方面,我们也要注意到其他国家对待此问题的新动向,在适当的时候,对这方面法律规定的可操作性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出处
《工会论坛(山东省工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7年第4期126-127,共2页
Trade Unions' Tribune(Journal of Shandong Institute of Trade Unions' Administration Cadr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