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对十堰市1993-2004年的孕产妇死亡资料进行分析,针对死亡的主要原因,提出干预措施,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法:将1993-2004年的孕产妇死亡资料按前后6年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分析。结果:孕产妇死亡率由1993-1998年度的108.30/10万,下降到1999-2004年度的59.21/10万,经统计学分析,其差异有显著意义(P〈0.05),死亡原因以产科出血为首,其次是妊高征、妊娠合并内科疾病。结论:加强对产科人员及妇幼保健人员的培训,提高乡以上医疗机构对高危孕产妇的抢救能力,适时转诊,稳定乡卫生院的产科队伍,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是今后妇幼保健工作的重点。
出处
《中国妇幼保健》
CAS
北大核心
2007年第19期2640-2641,共2页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are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