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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区域金融交流 促进科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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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泛珠三角区域包括广东、福建、江西、湖南、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9省(区)和香港、澳门2个特别行政区(简称“9+2”)。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自2003年启动以来,取得了重大进展。在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背景下,随着经济合作的推进,迫切需要加强金融领域的合作。
出处 《华南金融电脑》 2007年第7期2-6,共5页 Financial Computer of Hu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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