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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前夫接走,幼儿园是否有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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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南京读者王婉婷:2005年我和前夫离婚。离婚时,法院判决孩子由我直接抚养,前夫承担部分抚养费。为了孩子的面子,我没有向幼儿园讲我离婚的事,但特别叮嘱幼儿园,每天孩子只能由我来接,其他人一概不能让接走。
作者 李小红
出处 《早期教育(幼教·教育教学)》 北大核心 2007年第7期31-31,共1页 Early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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