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汇制将我国涉外市商推到了汇率风险的风头浪尖之上,但我国涉外市商(尤其是中小企业)在规避汇率风险方面仍然存在外汇风险较为淡薄的观念,尤其是对汇率避险工具了解不透,使用规模较小等问题,为提高避险能力,应根据我国现行外汇管理体制和现有的金融衍生工具,制定出企业在交易合同签定前和签定后规避汇率风险之方略。
出处
《商业研究》
北大核心
2007年第8期100-103,共4页
Commercial Research
基金
广西哲社规划课题
项目编号:06FJY033
广西梧州学院科研项目
项目编号:2007B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