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4岁品学兼优的少年缪志豪突遭飞来车祸,脑干死亡。在万分悲痛中,大义母亲欧惠梅作出了一个惊人决定:捐出儿子全部身体器官,让9个家庭重燃生命希望。这个如童话般美丽的故事情动香江,湿润了香港每一位市民的眼睛。欧惠梅被誉为“香港英雄母亲”,并被评为“2006年度香港十大好人好事”。2007年5月1日这天,9名受捐者带着豪仔的心肝、肺、肾、皮肤、眼角膜和腿等,互不相识的人组成一个特殊家庭,共同完成了一个名为“天使之旅”的浪漫心愿。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07年第7期58-60,共3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