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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带酒类入境将征50%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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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07年8月1日起,海关将执行新版《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新《税则归类表》将税率由原来的三级调整为四级,其中适用50%税率的物品包括酒类、化妆品、烟草。
作者 小凡
出处 《酿酒科技》 北大核心 2007年第7期145-145,共1页 Liquor-Making Science & Techn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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